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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共建筑是指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建规》术语2.1.3)       重要公共建筑对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生产活动以及居民的正常生活有重大影响,需尽量减小火灾对建筑结构的危害,以便灾后尽快恢复使用功能,故规定重要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规》5.1.3条文说明)       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建规》3.4.1、3.4.2)       甲类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建规》3.5.1)       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建规》3.5.2)       对于重要公共建筑,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难以定量规定。本条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多年的火灾情况,从发生火灾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影响作了定性规定。一般包括党政机关办公楼,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或集会场所,较大规模的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广播电视建筑,医院等以及城市集中供水设施、主要的电力设施等涉及城市或区域生命线的支持性建筑或工程。(《建规》术语2.1.3条文说明)       重要公共建筑物,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高峰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会议中心、电影院、剧场、室内娱乐场所、车站和客运站等公众聚会场所。       3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的邮政楼、电信楼等通信、指挥调度建筑物。       5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6高峰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它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       7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8建筑面积超过15000㎡的其它公共建筑物。       9地铁出入口、隧道出入口。(《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附录B)
难度很大,宽进严出 任何专业都可以报考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只是不同的专业要求的工作年限不同,但是要想考下证书,没那么容易,宽进严出是消防工程的特点。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报考问题:我有2011年毕业的大专毕业证,专业是应用化工技术,2015年毕业的本科毕业证,专业是人力资源管理,两个都是函授,我该用那个学历报名?
一级消防工程考试时间为2天,共考试3个科目,分别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级消防工程考试题型都有哪些呢?
(1) 通过真题,把书读薄。在第一时间找到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复习重点,即“考点”。学习备考的全部核心内容就是:对重要的点,要从考点出发熟悉所有相关题型,从题型反过来更深刻地理解考点,反复进行,不断深化。 通过真题划出考点是确保把书读薄;针对考点做题熟悉各种题型是把书读厚;而在此范围外的点,则大多可以一眼带过。 (2) 熟悉各章节分值比重,找到重点章节,合理分配复习时间。真题研究做好,相当于是命题人为大家在书上划了一遍重点。这一步工作做的越早,走的弯路就越短。 (3) 研究分值分布,还有一个重要战略意义,就是可以减负。应始终遵循“先易后难,抓大放小”的原则。先学分数的章节,后学分数少的章节;先学三门课相通的章节,后学独有的章节。其中有些内容,可能怎么听都听不懂,别慌,先打问号先跳过去。待回过头来,总复习时再看再消化。 技术实务考点分值分布图 对比近两年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 分析结果: (1)2016年技术实务与2015年的题型保持一致,全部为客观题,其中80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共100道题。单选每题1分,多选每题2分,满分120分。 (2)2016年技术实务考试的重头戏仍然是第二篇和第三篇,建筑防火(第二篇)和消防设施(第三篇)占据了整个考试总分值的79%,这与2015年的分数分布保持了高度一致。 (3)2016年技术实务考试第二篇建筑防火共涉及单选28道、多选8道;第三篇消防设施共涉及单选38道,多选6道,与2015年的情况对比可以看出命题组略微减少了消防设施的分值,增加了建筑防火的分值。 (4)2016年技术实务考试的难度有所提高,热门知识点中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成为了考试的考题,如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等级标识、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可以看到这些知识点只要记住了就很简单,并没有很复杂的思考过程。 (5)2016年技术实务考试涉及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四大规范)的题目共68道,涉及到其他规范的题目25道,未涉及到规范的题目7道,可以大致预测出下一年学习的重点仍然为四大规范的内容,其次是气体、泡沫、干粉设计规范及车库、人防、加气加油站、城市隧道等常见场所的防火规范。 综合能力考点分值分布图 对比近两年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   分析结果: (1)2016年综合能力与2015年的题型保持一致,全部为客观题,其中80道单选题,20道多选题,共100道。单选每题1分,多选每题2分,共120分。 (2)2016年综合能力考试的重点与技术实务一致,建筑防火检查(第二篇)和消防设施安装、检测与维护管理(第三篇)占据了整个考试总分值的85%,比2015年的82%更加“偏科”,足以证明短期内考试重点是不会发生大的变动。 (3)2016年综合能力考试第二篇建筑防火共涉及单选22道、多选7道;第三篇消防设施共涉及单选44道,多选11道,与2015年的情况对比可以看出减少了第四篇安全评估和第五篇安全管理的分值,增加了第一篇消防法规和第三篇消防设施的分值。 (4)2016年综合能力考试的难度略有下降,但基本不变,同技术实务,细节考查一向是综合能力中考生们最头痛的,如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头与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材料宜采用O型密封圈,这种问题通常没什么技术含量,看到了就能得分,忽略了就选不出正确答案。 (5)2016年综合能力考试涉及到四大规范的题目共70道,涉及到其他规范的题目14道,未涉及到规范的题目16道,四大规范的考查与技术实务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他未涉及到规范的题目中有7道是消防法规,7道是消防管理,2道是消防评估,这些次重点也要注意,都属于容易题的范畴。 案例分析考点分值分布图 对比近两年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 分析结果: (1)2016年案例分析的题型设置发生了很大变化,由原来的6道分析题改为了18道多选题加4道分析题,多选每道2分共36分,分析题每道21分共84分。 (2)2016年案例分析考试的重点与2015年一模一样,一共6个案例,三个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两个建筑防火检查,一个消防安全管理。 (3)2016年案例分析考试的难度降低,消防设施案例题中两道考查的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一道糅合了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供配电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防火案例分析延续传统一道民用建筑一道工业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采用选择题形式,根据常识更容易拿分。 (4)2016年案例分析考试中的题目全部在四大规范的范围内,无超纲题、生僻题,中规中矩。 通过以上统计,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1)大家都在说第二篇、第三篇重要,到底有多重要,通过数据就有更直观的感受。可以说第二篇第三篇学透了,少丢分,那么消防通过几率非常大! (2)建筑防火、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评估 这三篇内容是实务、综合、案例共有的。可以统一在一起学习。学习顺序即:实务→综合→案例。 (3)消防安全管理是综合和案例共有的,可以一起学习。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三、四级。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m.多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高层建筑最大允许建筑面积1500㎡.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可增加1倍至5000㎡、3000㎡.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3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5、 ①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超过100m的住宅,其楼梯间及前室、合用前室即便能自然排烟,亦均应设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②内走廊超过20m,且无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③面积超过100㎡的一、二、三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歌舞娱乐场所,公共建筑内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应设排烟设施(自然或机械) ④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地下商业可增加1倍至2000㎡.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13m。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高度27m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650㎡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近楼梯口的距离大大于15m的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除建筑高度不超过54m的单元式住宅,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娱乐场所、老幼建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一级二级不应大于25m.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即25(1+0.25)=31.25m.。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疏散门或楼梯间的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材料封堵,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h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三、室外消火栓系统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 (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25、20、30L/S.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 10L/S-15L/S. 31、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m-13m.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地面至栓顶的高度不应小0.64m.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高度超过100m高层一类住宅、面积10000㎡至30000㎡的商场不小于36m3;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公共建筑、面积超过30000㎡的商场不小50m3,高度超过150m的为不小于100m3;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一类建筑不小于18m3;高层住宅二类建筑不小于12m3;多层住宅不小于6m3. 3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四、室内消火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m 10L/S 超高层建筑 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4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m,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m.栓口距地面1.1m.栓口为DN65.水龙带不小于25m,水龙口20mm. 44、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五、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的类型 类型:湿式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干式喷林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45、积大于500㎡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水流指示器。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装置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m. 48、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干式有排气装置的喷淋头不超过50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喷淋头不超过250个 49、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mm.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带8个喷淋头。 六、消防水泵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喷头喷水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54、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5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h;医疗和老年、总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室不应少于1.0h;其他建筑不应少于1.0h. 56、消防应急照明分消防疏散照明或消防备用照明,前者应用于楼梯、前室、大厅等公共部位,后者应用消防控制室等消防设备用房。 57、消防疏散照明应应用于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最低照度走道不应低于1.0lx,人员面积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避难走道、前室等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等消防设备用房的备用照明应不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9、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转角处不应大于1.0m. 60、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建筑的楼梯等公共部位可不设置散指示标志。  
一、住宅建筑高度的几种情况     21米,相当于7层     27米,多层建筑与高层建筑的分界线,相当于原规范9层     33米,相当于原规范11层     54米,相当于原规范18层     1、剪刀梯:54米以下(18层)的住宅,不需要设剪刀梯     2、消防电梯:33米(12层)以上均设消防电梯     3、封闭楼梯间:21~33米(8~11层)     4、防烟楼梯间:33米以上(12层以上,原规范19层以上)     5、前室:三合一前室正压送风执行原规范:6.1.2条,两个楼梯分别送风,合用前室单独送风。     二、防火墙与防火隔断墙     用于划分防火分区的墙一律为防火墙,用于特殊场所的隔断墙就是防火隔断墙,比如:设备房、风机房、风井、前室、楼梯间等,这些部位的特点是:如果需要开门一定是防火门,任何管道穿越都要将管道与墙的缝隙做防火封堵,风管要加防火阀且防火阀前后各2米风管要做防护处理(壁厚加大、作不然材料的绝热且加保护层、做防火风管),塑料管穿越时除满足封堵外还要在管道上作防火处理(弹性阻火圈、防护套箍等措施)。     这个部位的以上要求在新规范上有多处,大多是强制性条文。应重视。     三、锅炉房     1、耐火等级:丁类。条文解释P182页2     2、防火间距:     4吨(2.8MW)以上按丁类厂房查3。4。1条,(与高层15米),4吨(含4吨一下)按普通民用建筑查表5.2.2条,条文:5.2.3条     3、通风:9.3.16条:正常6次,事故12次/时     4、位置:强条5.4.12条     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的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在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     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不小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天燃气相对密度0.5548)     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疏散门均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3、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爆炸泄压设施(锅炉间面积10%,锅炉规范);     4、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     5、燃气管道:强条5.4.15     设置在建筑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     6、通风:强条9.3.9     排除有燃烧或爆炸危险气体、蒸气和粉尘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风系统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3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直接通向室外安全地点,不应暗设。     四、风机房     普通条文:8.1.9条及条文解释.设置在建筑内的防排烟风机应设置在不同的专用机房内。     (1)排烟单独设置或与平时的通风合用,不得与补风风机、正压风机合用。     (2)补风、正压送风可以和用风机房     五、正压送风场所     1.避难间:     强条:8.5.1避难走道的前室及避难层(间)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怎么理解?既然是防火窗就不能做自然通风口)。     5.5.32条住宅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应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其实就是放宽的避难间,不需要暖通专业做什么,已有外窗了,再说也不叫避难间)     2.楼梯间:     (1)封闭楼梯间:自然排烟时开窗面积不低于中庭的要求:5%。这个没条文支持,但也不能有点窗户就行。(抱歉,现在我更正我的观点,原来我的理解是在规范没有交待清楚的前提下自己理解的,看了下“建筑防排烟技术规范报审稿”对封闭楼梯间的自然通风外窗的面积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就是和防烟楼梯间一样,每连续5层2平方米。现在想了想,这个也有道理,既然说了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而楼梯自然排烟的条件就是每5层不少于2平方米,顶层不小于1平方米。尽管这个技术规范还没有实行,但这个观点也是对原规范没交代清楚的的疑问一个权威解释,现在修正。)     3.1.7地上部分楼梯间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风时,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8自然通风条件不能满足本规范第3.2.1条规定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封闭楼梯间位于地下且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应在首层设置不小于1.2m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门。     3.2自然通风设施的设置     3.2.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应小于2.0m2,且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     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封闭楼梯间正压送风。强条:6.4.2,送风量按原高规前室不送风时的风量计算或选取。     (2)防烟楼梯间:风量按原高规执行,地上地下合并送风,风量相加。     (3)剪刀梯:合并送风风量相加     (4)当采用3合一前室时(剪刀梯的两个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一个前室),剪刀梯的两个楼梯、前室分别设置独立的送风系统,不能合并送风。     其它:楼梯间不送风的前提条件:     (1)每5层可开启外窗不小于2平方米     (2)利用开敞的阳台做前室,不论楼梯有没有外窗均不送风。     (3)利用凹廊做前室,不论楼梯有没有外窗均不送风。     (4)封闭楼梯间的梯门开向凹廊、阳台等室外空间时,不论有没有外窗均可以不送风。     (5)前室有不同朝向的外窗时。注意,一定是不同朝向。     3.前室:按原高规执行     补充观点:新规范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要求同时送风,不再使用原高规"楼梯间正压送风前室可不送风"的条文解释。